一名28歲的先生控訴,母親日前只是想要換掉壞掉的電腦椅,結果就遭到父親拿西瓜刀揮舞威脅,他說父親脾氣很差,常常一有爭執就拿刀要恐嚇小孩,母親經常遭受拳打腳踢,所以他認為事態嚴重,不願意再隱忍才會報案,也申請了保護令。無奈等了一個禮拜還沒等到,問了相關單位,警方表示因為當下他沒有受傷、也沒對父親提告,加上父親在警方到場後並沒有持刀,因此被認定沒有立即的生命危險,所以無法申請24小時就能核發的緊急保護令,而是得等法院審理,時間至少得等一個月。
記者:「拿刀子是第一次嗎?」申請保護的先生:「沒有,之前如果有發生爭吵,很嚴重的也是有發生過,直接會拿刀子出來恐嚇我們。」28歲的兒子說,爸爸平常開計程車維生,脾氣很差,對家人持刀恐嚇並非第一次,媽媽隱忍家醜不願曝光,這次看到爸爸持刀讓他驚覺事態嚴重。
副所長:「未發現有持刀的情形,當事人沒有受傷,他兒子告知警方不提出告訴。」警方看過了、當天也到現場了解,不過報案人沒有立即危險,加上社會局也找人了解個案的情況下,想要拿到一張保護令保護自己和家人,還得經過繁瑣程序和漫長等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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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暴父持刀砍殺兒子HOME / 法律消息報給你知
2019-05-16